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扩大与缩小认证范围的规定
扩大与缩小认证范围的规定
获证方欲扩大或缩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,按下列规定执行:
一、扩大认证范围
1.1 获证方欲扩大认证范围时,应向辽宁中建科环认证有限公司(简称 ZJKH)提出书面申请,明确扩大范围,补充必要的信息。
1.2 获证方扩大认证范围时,应将有关管理体系文件随同申请一起提交。
1.3 公司对获证方拟扩大认证范围的申请进行评审,签定扩大认证范围 的认证合同。
1.4 公司审核管理部对获证方管理体系文件审核符合后,实施对扩大认证范围的现场审核。该审核可以与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同时进行,并在审核报告中详细说明。
1.5 扩大认证范围的审核结论由公司技术审议部审议合格,并经批准后,公司予以换发认证证书,并报国家认可委员会备案。
二、缩小认证范围
2.1 获证方欲缩小认证范围时,应及时向市场客服部提交书面报告,说明缩小范围的原因。公司接到获证方报告后,报公司技术审议部批准。
2.2 在监督审核时发现下列情况,审核组可缩小认证范围,并在审核报告中说明,报公司审核管理部。
----获证后连续两次审核无生产/服务现场;
----该产品或工艺被新列为国家明令淘汰目录;
----证据表明,该产品/服务实现过程,不能满足认证标准要求;
----涉及某一产品/服务的不符合,未按规定期限实施纠正措施或纠正措施无效,经提出后仍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。
2.3 公司技术审议部确认并作出决定后,予以更换认证证书,并 报国家认可委员会。
2.4 在认证范围被缩小时,修改所有的广告材料,避免已不在认证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仍作为“获得认证”来宣传。